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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公子太tmd煽情了~

伟大连胜总以失败结束,世界踩死了一只叫做火箭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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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聊上一次败局。

挺远了是不是?

1月27日,全场19罚9中,成全了科沃的处子演出(“犹他好,犹他妙,坐等传球把分捞”),姚明本季第一次缺阵,麦蒂缺阵11场后第一次首发。斯科拉首发中锋位,鄙视了盐湖城所有人的头发长度,18分。麦蒂很严肃的说:“往后,到季末,如果我们胜率持平,这一场就显出关键了。”

是这样:每次连胜,都是由失败开始。1969年10月23日,纽约在麦迪逊被勇士砸了场子,霍红头教练差点把弗雷泽胡子揪了;1971年2月5日,天勾被湖人洗了23分;1971年10月31日,湖人二连败,贝勒爷气退役了;1995年圣诞节后两天,斯密茨把公牛内线切成肉丸,帮主妙语如珠,把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都加工成了红焖狮子头。

然后呢?危亡之秋,烂队被骂两声,哭着回家各找各妈,冬眠了;带点血性、有点责任感的,咬破嘴唇眼带血丝,燃烧起小宇宙,见蟑螂打蟑螂,见野狗砍野狗。杀气出来了。

每个连胜都不是凭空而来。你不能指望说,明天超音速就20连,后天狼就30连。如果那个青铜不叫星矢没有主角属性,一万个漫山遍野乌秧乌秧,也不够哈迪斯一眨眼。纽约、湖人、雄鹿,连胜前一季都已经是土豪劣绅;1995-96季公牛就不提了。败给爵士之前,火箭结束了一个9胜2负。

好比是,剑打好了,最后要淬一把火。爵士上来浇盆冷水,成型了。

纽约的自尊、天勾的愤怒、乔丹对失败的厌恶、湖人为自己加的压力,麦蒂提醒说“赛季结束时我们如何如何……”大类于此。

2

挺好的赛程:勇士、步行者、雄鹿、狼、缺俩首发的骑士、鹰。

还记得打勇士时姚明独力擎天的表现吧?到打鹰时,中国人过年,休斯顿也过年,放诺瓦克绕场子玩,好比老北京放孩子满桌找饽饽。

纽约18连胜,开始是砍砍烂活塞、废子弹和破鹰;雄鹿20连,开头对手是勇士、新军太阳和烂活塞。大致如此。

我知道,大家都爱说,硬仗更有味道;如果可以,今天打湖人明天打活塞后天遇太阳,如饮烈酒的痛爽。硬仗确实可以锻炼人,所以人禅师进攻出问题不叫暂停,没硬仗就自己找硬仗。好比吴孟达把周星星扔黑屋里放狗咬,赛亚人自己找揍然后涨怒气。游戏里俗称挨打攒无双。但是,对火箭,磨战术、攒信心更重要。咱身子虚,先得来点肉补实了,才好吃壮阳药。

头几场是艰难的,打骑士15分,打鹰19分,已经驾轻就熟了。打完骑士,姚明说:

“我希望以后我们队的比赛都跟今晚一样。”

他想得挺美。

3

后来大家都知道了。连胜漫无止境。雄鹿当年赢完前三场后就乐了,把湖人砍得满溅血。火箭也是,先是赢12分,15分,后来发展到赢黄蜂、奇才、灰熊们20分。这个早先说了,疱丁解牛。战术跑熟了,决策都机械化了,而且知道准赢。当然,运气也算不错。小牛在消化基德,湖人没有加索尔,刚交易掉鲨鱼的热,缺俩首发的骑士,丢了加索尔的灰熊。这些当然不如什么拿布朗换加索尔那样是大便宜,但些些须须的小便宜,也够了。类似的,1969年,纽约二连胜湖人,那时张伯伦还板凳上抱膝发呆养伤。

当然,谁说连胜是靠运气的,抽一耳光便是。12连胜时,姚明结束赛季。这之后,就成了另一种局面了。将军断腕,应该天塌地陷。12月以来的边线三角是绕姚转的。

和1971年湖人有一点类似:贝勒一退,队上是35岁张伯伦、33岁韦斯特、28岁古瑞奇,轮换里都是30上下的老头子,或者一个23岁的二年级生麦克米兰。然后呢?无聊的33连。把所有球队都赢一遍。有些两遍。有些三遍(可怜的勇士)。

连胜队有这么一特质。1969-70季纽约,防守、团队;1971-72季湖人,张伯伦场均只出手9次,但抓19个篮板,韦斯特则是助攻王;1999-00季湖人,科比还没开始和鲨鱼谈论出手数;1995-96季公牛,帮主创八年来得分第二低。

然后就是大家知道的了:球队比以往跑切得更频繁。麦蒂2007年1、2月的“卷切/V切——接传球——高位挡拆”套路,只不过搭档从霍二变了斯科拉。远距离交叉空切,活塞式POWER双掩护底线交叉,麦蒂自己去ELBOW SCREEN,边线三角转移到弱侧的二人小组战时虚实并用的卷切配递手传或挡拆。战术万花筒。不提。

每个个人,其实都是受害者。如果麦蒂为球队每晚刷35分,也许现在MVP呼声都已经胜过保罗了,但是,不看比赛的话,数据是难以显示他在接球后的顺势突破如何巧妙,兴之所至的远射如何让山猫失望,和斯科拉的递手传和绕掩护如何把人家的眼珠子都吸过来,他怎么做高位轴传一个横调球。如果不看比赛,你也不知道,阿尔斯通为什么要被称为顶级控卫化了。至于巴蒂尔,很糟糕,和鲍文一样,他的上步贴身,他弹簧一样协防侧滑,逼迫传球后又滑回原位,他48分钟施加的压力,都是数据看不见的。然后是斯科拉,穆大叔和兰德里们。他们自己不会从22连胜中获得多少好处:XX阵容、合同,之类。

唯一的好处是,这些家伙捏成的团队,在历史里头了。神奇吗?前几个月还像土豆兵的一群人,现在和帝王级人们一起做成雕像,吓唬后来人去了。

4

以前说过,NBA史上,单季19连的队伍,都冠了。

这当然是题外话。

至少我们败阵时,遇到了个不错的对手。

纽约的18连被烂活塞干了,20连的雄鹿被新军公牛废了,公牛自己在1995-96季被穆大叔的掘金捅了。

还好,和张伯伦的湖人败给天勾的雄鹿似的,这一次,火箭输给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对手。

你们坚持得太久了,说实话。YAHOO体育上一场完了都在说,“2-2 MUCH”。这一波连绵不绝的胜利不合常规。多少次了,按照常理,你们应当被炮火埋了,但烟过去,这帮人还在,旗帜高举着(为了气氛,应该加些破洞)。所有人都在等着这次坚持的断绝,你们偏不。滑铁卢和后来许多次普法打仗,最后时刻,总会有人喊对面投降,而对面总有几个英雄好汉,摇头拒绝。

太励志动画了,所以都显得不真实。

以前,巴克利没踩死火箭,说火箭是德州蟑螂;现在,火箭没有滑翔机和大梦,没有冠军戒指、不朽经历、名人堂常客、NBA50大球员。所以,一只蚂蚁而已……

想像全世界在对一只小蚂蚁采取了石砸、炮轰、刀砍、枪刺、电击、毒气、原子弹的攻击之后,看着它依然故我,在世界的围剿下向终点爬行,才会有类似的恐惧?在它终于倒下后,人们叹嘘:

“丫终于倒了。”

每次连胜都从失败开始,到失败结束。然后呢?回望历史上的连胜们,没谁记得他们是怎么结束的。只有那绵延不断的数字让人们赞美。休斯顿,也是。这一个半月可以让我们以后对孩子说:

“那次连胜,我场场都看了。这个留头发的会假摔,这个睡眯眼的可能耐了,这脑袋跟豌豆似的是街球王,这大黑老家伙那年都一百六十岁了。”

身在其中,我们是难以体会的,结束了,回过头,你才知道,我们已经不必为老资历球迷吹嘘的事实震撼了,我们有了自己的,草根的,顽强的,团队的,坚韧的,残缺不全但却奇迹般打不死的,神话记忆。

原来楼梯有这么多用处啊

咱也没地儿塞书,可是啥时候家里能有楼梯啊……



补国庆作业~












补两张自己挺喜欢的~尤其第一张


骨灰们的千岛湖

嗯~mm的个人照片我匿~



























骑车的技术贴:自锁(1)

自锁在山地和公路上都用过。感觉完全不同。

山地:

对于山地来说(当然不是指公路上的山地),我认为最重要的是通过控车来适应环境,首先是人和车的完美整合,然后是人车-环境的完美适应。自锁就是极大的增加操控性。用了以后对比没有自锁的时候,就是“人车一体”的感觉。

在XC过程中,除了需要关注路况的变化,更需要关注你的车是否在你的控制下。人体和车的三个接触点:双手(算一个)、屁股和双脚(也算一个),双手主要是操控,而且可以主动握持。屁股主要是支撑,而且有重力控制压在坐包上——实际上就算压不住问题也不是很大,很多时候至少我是虚抬以免重力影响车的操控的。而双脚,主要作用是发力和比屁股更多权重的支撑——很简单,双脚接触车的部位重心最低,而且面积比坐包大得多(算上双脚宽度),所以最容易通过发力来控车。

特别是下坡的时候,应该说虚抬屁股以后重量主要压在双脚上,同时双脚还要负责发力和压住车体。因此这部分的操控在下坡过程整体控车中占的权重,至少也可以和双手持平。但是在没有自锁的时候,双脚发力(包括加速或者控车)有脱镫的危险。而双手因为是不需要太大发力而又可以主动握持的操控,这种风险可能性会小很多。

因此,在XC中的自锁我认为可以完全避免脱蹬造成失控的风险,从而把足部的注意力完全放在操控上,这样手脚都可以释放出来作为操控,不仅仅是简单的减少了一部分分心,同时也可以把这部分注意力放到手足乃至全身配合控车上来,对整体控车的提高是本质性的。

当然,在直道或者缓弯中,自锁可以让你把原本用来随时准备变力进入弯道或者根据路况变化调整车辆的力量部分转移到发力上,从而在理论安全速度限制内更快更接近的达到自己技术能够达到的最高速度并保持。这一点对速度数据的提高也有非常大的帮助。

同时,另一个比较次要的作用是,增加万一失控的时候的安全性。虽然车本身自重相比人体重来说不算很大,但是车的体积和尺寸都比较大。所以当失控的时候如果人单独被甩出去,距离和碰撞可能无疑会比连车带人摔出去大很多。尤其是在山路急弯同时外侧是山谷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偏偏是最容易失控的,一方面由于心理压力,一方面由于这种地方山路一般被压得向外略微倾斜,沙石也会积攒的比较多,而拐弯动作又要求重心内压,导致车身倾侧方向和路面倾斜方向一致,从而极大影响轮胎抓地能力。

这种情况下如果失控甩向山谷,多一辆车连着你的人可能会救你一命。我记得某年我在午潮山就是在这样一个急弯上失控的。虽然在摔出去以后滑行中自锁还是滑脱了,不过至少也很大减少了径向上的滑行距离。

所以山地车自锁我喜欢调的比较紧,尽量让锁不会被无意解开。

以上纯属很有限的骑车中的一点个人想法,欢迎指正。公路咱回头再说,如果有下文的话~:D

地图

在88开地图(ATLAS)版,凑一篇应景的。欢迎大家来支持。

初中的时候,地理老师姓高。一手带了地理历史手工音乐课,偶尔还客串体育或者语文。一笔板书是漂亮异常的粉笔字,不过记得最清晰的还是地理课。他喜欢抹出一整块干净的黑板,然后开始讲中国的省区或者世界的国家,每讲一个就用粉笔勾出轮廓,直到一副精准的中国或者世界政区图完整的跃然面前。然后开始填上山川陵野,大漠森林,城市道路……似乎每一个转折或者每一笔涂抹,沙沙洒落的粉笔灰换来的都是那幅地图的一点生命。

哦。其实那以前就看地图。坐在妈妈工厂大门口那个又高又陡的斜坡下面的小板凳上的夏天的下午,看着穿着工装的叔叔伯伯阿姨们把大块的工业冰滑进厂房,吃着从各个车间敲诈来的别人省下来的奶油冰砖,记得的就是从厂里图书馆拿出来的萍踪侠影和那本中国地图册。上面还有绥远省,黑龙江还是方形的,宁夏——那个偶尔会在火车上晃悠几个昼夜去看老爸的地方——也还不是一个十字架。

不过的确记不清楚什么时候开始对地图有拥有的渴望——三联和外文书店对面对的时候,除了去三联仅有的一个特价书柜台看看有没有买的起的书和在外文书店二楼浏览肯定买不起的CD封面以外,也就是跑到外文书店三楼瞄一眼一个书架的地图册。那里还有原版的。

后来玉泉的图书馆开始偶尔卖书,倒也不经常去。直到本科快要毕业的时候,恰好发现有卖国家地理版本的世界科普地图。纸张虽然未见的如书店里摆着的地图册那样的质感,彩色的纹理和质地,以及在广袤的海洋和大地上点缀的充满远航迷彩的罗盘或者帆船,还有大陆边缘那种类似羊皮卷的痕迹,还是忍不住买了一摞回来。后来就糊在寝室的墙面和上铺的床底下,仿佛可以让自己置身在尚且古老而斑斓的空间中。

很久以后,已经从老房子搬出来好几年,那些曾经路过曾经游戏的街巷都已经弥散在城市的风烟之间,却发现一本九×年出版的杭州街道详图。每一页只是尚且年少的时候可以在片刻跑过的一个街区,多少个熟悉的拐角和路口,那些曾经踯躅的小店,那条两道林荫可以整个遮蔽的狭窄的交通要道,下午一点一点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撒在路边各种木结构的门面上——锁店,五金店,糕点店,书店,而等到放学的时候却水泄不通只能让孩子欢闹着挤过破旧的公交和自行车……

回想起高晓松的MTV,老狼很痞子的坐在破三轮后面,在被特意煽情地做成古旧的黄色的街道上漫游……有一句歌词是,这城市已摊开他孤独的地图……喜欢高晓松自己很业余很卡拉OK的唱着这歌,肆意妄为的挥洒那一丁点小资和浪漫……

开始远行的时候。买了一本不算太大的公路地图册,窄窄的可以插进背包的缝隙中。每次想要动身的时候,往往是打开某一页,然后沿着掌纹搬般的烙印伸展思绪。从未见过带等高线甚或只是地貌的详细地图册,只好在脑海中模拟那些山和流水的起伏曼延,想象这条路会陪伴或者穿越哪里,那个城市可以仰望或者俯瞰何处。然后给自己找一个起点,找一个终点,忽略了开始以前和结束以后,就是一段纯粹的旅程。

旅程中,有那些无法计划的,于是便懒怠到不去计划。只是给自己一段旅程本身,用一条路串起一个个点一条条线那么多个平面还有无数个空间,串起缤纷灿烂的颜色和声音,串起近至于天涯的那些梦和回忆……

还有属于这段路的,那张地图。

在线统计 Free hit counter

骚包无极限~

列个想买的列表,慢慢补充和消灭~

数码相机: Panasonic LX-2/Sigma DP-1 3k+/4k+
数码单反: Sigma SD 14 + 10-20/4-5.6 + 50-150/2.8 + 30/1.4 25k
手机: Dopod D900 4k
游戏机: Nintendo NDSL 2k
电脑: Apple Mac Mini + Eizo LCD 5k
相机: Nikon F100 + AF 85/1.8 + Ai 20/4 + Ais 200/4 9k
随身听: Sharp DS8 1k

人生真是充满了乐趣啊~

在楼下晃了一圈

发现了一个模型店,一个天文望远镜店,一个号称卖艺术电影和独立制作唱片的店,一个Nikon专业代理,还有些其他稀奇古怪的小店……

果真是不务正业云集之地啊~

拍照

初冬。雨后。阳光灿烂。拍照只不过是为了开心。

花絮

妩媚

四大护法

光明二使

This Is My Life, Rated
Life: 7.8
Mind: 7.8
Body: 8.4
Spirit: 8.6
Friends/Family: 4.3
Love: 8.5
Finance: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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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调

喜欢这几张照片暗暗的色调。所以抄来看看。




旧影

第一台相机和第一个好镜头,在灵峰和太子湾拍的。

几乎可以说不会拍照。构图,曝光,姿势,都不懂。还有几张虚焦。

不过,总算是认真拍的。难得扫了一下,就先放在这里吧。

有人看了照片

说:你的照片都那么压抑。
我:没有吧?最多欠一点,暗调一点。
她:不是,是视角,所有的风景都是俯视,从未仰视。
……
想起那首葬歌:
“陡彼高岗,汝剑铿锵。
“溯彼深源,草野苍黄。
“上俯者苍,下仰者莽。
“汝魂何归?茫茫大荒!”
“……”
“岁之暮矣,日之夕矣。
“吾欢吾爱,得不久长?”
“……”
“水色深瞳,已敛已藏。
“招魂不至,且玄且黄。
“上呼者苍,下望者莽。
“岁月淹及,失我迦郎!
“岁月淹及,失我迦郎!”
其我为苍而俯众生乎?其我为莽而无可以仰乎?